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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商報記者 辜波
  攝影記者 王天志
  核心提示
  殘疾人應享受
  免費停車
  《四川省實施辦法》中,第七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共停車場所應當在最方便的位置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和顯著標誌,供殘疾人免費停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50個以下車位的公共停車場應當設置1個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50個以上車位的按不低於2%的比例設置。
  殘疾人屈先生在茶店子客運站停車場停車,被要求交停車費。他拿出隨身攜帶的《四川省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要求按規定免費停車,仍被一分不少地收取了6元錢。他把此事反映給成都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為了維護殘疾人的權益,基金會決定委托律師起訴該停車場的管理方。目前,訴狀已遞交給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停車被收6元
  對方不認證件和規定
  屈先生駕齡已有一年,開一輛小汽車。別人都用右腳踩剎車和油門,他用的是左腳———他小時候得過小兒麻痹症,右腳行動不便,《殘疾人證》顯示他為三級肢体殘疾。汽車到手後,他進行過改裝,車身前後還貼著相應的殘疾人汽車的標誌。
  據他介紹,5月6日上午,他開著這輛汽車去茶店子客運站辦事,車就停旁邊停車場。離開時,收費員向他收取6元停車費。屈先生告訴對方,自己是殘疾人,按相關法律法規,可以享受免費停車,但是遭到拒絕。
  屈先生說,無奈之下,他悄悄按下手機錄音。錄音顯示,收費員告訴他,這錢如果她不收的話,就得由她來貼錢。屈先生拿出證件和《辦法》,對方又說不識字;屈先生要求和對方領導溝通也被她拒絕。無奈之下,屈先生只好交錢走人,對方撕給他兩張發票,印章顯示為“成都金牛運業有限公司”。
  基金會幫維權
  要求停車場退費致歉
  回去後,屈先生越想越憋屈。根據《辦法》規定,公共停車場所應當在最方便的位置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和顯著標誌,供殘疾人免費停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不是我給不起這6塊錢,而這是我應該享有的權益。”他把此事反映給成都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長廖國龍是全國首批拿到C5駕照的殘疾人,對於屈先生的遭遇,他感同身受,“我經常是花半小時找停車位,再用1小時講解殘疾人免費停車。”
  “金牛運業損壞的不僅僅是屈先生一個人的權益,而是成都市全體殘疾人的權益。”他認為,屈先生是眾多殘疾人中的一員,而基金會是為殘疾人維權的部門,於是他們委托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律師滕利山起訴金牛運業,“為廣大殘疾人爭取權益。”
  滕律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已經將訴狀遞交給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訴狀中,原告委托他提出三點主張:請求金牛運業退還所收的6元錢,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同時登報致歉。
  記者調查
  明明說好殘疾人免費
  收費員只認機器不認人
  成都商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這次作為原告,成都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要起訴的不僅僅是金牛運業。屈先生後來在市內辦事需要停車時,先後在福字街、如是庵街等地的停車場都碰過釘子,被收取費用。滕律師說,目前他正在等候法院的受理通知,一旦受理,他還將陸續起訴成都交投城市停車管理有限公司等單位。
  遭遇1:
  公告牌說免費 收費員照收費
  5月7日,屈先生先後在福字街、如是庵街、永興街的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短暫停車。儘管街口公告牌上的收費標準欄中,明確規定“殘疾人車輛憑殘疾人機動車駕駛證免費停放”,仍被分別收取10元停車費。
  “我票都打出來了,你不給我,我就只有自己添10塊錢。我們的機子是打好多,交好多。”在錄音中,福字街的收費員告訴他,如果沒打進去,他可以不收,“下回你要提前打招呼。”屈先生辯解說,事先他說過自己是殘疾人,而且走路也看得出來,但收費員並不理會,“如果我聽到肯定就不得收,肯定就得給你免。”
  對於屈先生出示的各種文件和證件,如是庵街的收費員直截了當地說:“不認那些,上面也沒有宣佈這些政策……我們只認機器,機器上不顯錢,我們才不收。”
  遭遇2:
  有時收有時免 還是感覺受傷
  據屈先生稱,此前一天他還先後去過兩趟市內的一家醫院。第一次由一環路入口進入,由後門出,被收取4元停車費,“我出示了殘疾人證,還講了規定,仍然沒通過。”收費員告訴他,他是拿了停車卡進來的,如果要享受免費,應該不拿卡就進來。
  為了證實這個說法,成都商報記者隨屈先生再次來到這家醫院,這次他沒有取卡就進入院內。但來到醫院後門時,門口收費員換了一個人,並不認可所謂的殘疾人不取卡就可免費的說法。
  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收費員告訴屈先生,“你沒有拿卡,從哪兒進就從哪兒出去,這是規矩。”要求他原路返回。無奈之下,屈先生只好倒車回去,再次來到一環路出口處。這次,他說自己是殘疾人車,沒有帶卡進場,收費員看過證件後,給予免費放行。儘管如此,屈先生認為收費員先前的強制收費行為,讓自己受到傷害。
  例外
  也有不收費的 殘疾人都受益
  屈先生說,儘管他在這些地方遭遇了麻煩,但也有一些停車場比較開明,讓他很暖心。5月6日上午,屈先生開車去了成華區社保局辦事,汽車停在路邊,臨走時收費員並沒收費。在沙灣路一停車場,他也被免費放行,“這是該你們享受的政策。”
  曾擔任過成華區殘聯肢殘協會副主席的石女士,駕齡有20多年。“出去停車,大部分都會收費。”石女士回憶說,吵架是常事,她甚至還遭到過人身攻擊。對於屈先生的較真,她表示支持。她說自己也曾經想過算了,對方收費就給,不差這幾塊錢,但有殘疾朋友批評過她,“作為協會副主席更應該帶頭,否則其他殘疾人會更麻煩。”
  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幾年前,她因為被收取停車費向物價局投訴過東一環某商場,對方事後不僅退錢還道了歉。這以後,很多殘疾人來這裡停車,再沒有遇到過收費。她很看重這次訴訟,“如果做好了,很多殘疾人會受益。”  (原標題:殘疾人免費停車遭拒 狀告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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